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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告与2014年向原告借款30万,给付原告借条一份,借条上均约定。被告

    被告与2014年向原告借款30万,给付原告借条一份,借条上均约定。被告逐按约定共打利息六次给原告,其中一次为被告前妻(离婚但以夫妻生活、居住、社交)银行卡转入,随后被告违约…原告起诉至法院。前年被告全款购房一套,交款票据显示为被告,戶主显示为其在一起生活的离婚妻子。请问:原告能否主张执行此房?依据?被告前妻有无偿还义务?依据?谢谢!!! 北京市

    购房 贷款 户主 全款 举报

    提问者:筱涵yy

    发布于2016-07-0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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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6个回答
  • wwwqa 丨Lv 4
    你好,可以执行房屋,其前妻没有还款的义务,详情可电话咨询刘律师<
    +1 2016-07-03 举报
  • ouyang_hui16 丨Lv 2
    你好,尽快委托律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详情来电最好携带材料当面咨询。<
    +1 2016-07-03 举报
  • 经典情人♂ 丨Lv 2
    可以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 2016-07-03 举报
  • wzfzhh 丨Lv 4
    如果双方离婚,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借款属于共同债务,双方离婚也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1 2016-07-03 举报
  • dlij_0 丨Lv 3
    没有离婚之前借的,双方都有还款义务。<
    +1 2016-07-03 举报
  • 红色月牙 丨Lv 2
    可以申请保全他的财产。<
    +1 2016-07-0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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