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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女儿在2015年上学期间在小饭桌吃饭。中午放学小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女儿在2015年上学期间在小饭桌吃饭。中午放学小饭桌的老师接吃午饭,到时间了她们负责送去上学。这期间由于她们看管不利导致我女儿小腿骨折,(11月.25日)(小饭桌地点在楼房三层),摔伤后她们负责人出钱给治疗,摔伤当天老师来看过一次,期间负责人老师与补习班的老师又来过两次补课最后一次是在腊月26左右来看过一次。之后在没来过也没问过,至今为止孩子腿还没有回复正常,走路跛脚。我想要求负责人给予一定的赔偿金。该怎么索赔,大概能赔偿多少。 北京市

    楼房 房产纠纷 楼层 举报

    提问者:bdh03

    发布于2016-07-0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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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蕉蕉侠 丨Lv 0
    你好,小饭桌的经营者有赔偿义务,及时申请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定赔偿数额,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1 2016-07-03 举报
  • 城铁太挤了 丨Lv 4
    起诉老师要求赔偿。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赔抚慰金,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具体数额需要具体计算。<
    +1 2016-07-03 举报
  • 千影月 丨Lv 0
    你好,这种情况,建议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诉讼处理。<
    +1 2016-07-0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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