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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2年1月25日,我弟弟、弟妹在回家途中遭遇交通事故,二人当场死亡

    2012年1月25日,我弟弟、弟妹在回家途中遭遇交通事故,二人当场死亡,对方全部责任,事发四十天后,肇事方共给与赔偿135万元,处理后事以及争取赔偿期间花去15万元。事后,弟妹的父母要了20万元赔偿金(弟妹共兄弟姐们5人,全部成家独立生活);我父亲是一名教师,有固定收入,母亲无职业,没有经济来源。我家庭就我们兄弟二人,弟弟留下了一个8岁的儿子,现由我和父母共同抚养。像这种情况,他们二人的死亡赔偿金我父母有权分得吗?需分得多少合适?求解答!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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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蓝粉之约

    发布于2016-07-0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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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楼市小飘窗 丨Lv 3
    你父母有权分!法院会根据双方关系及紧密程度酌定考虑分得的数额!<
    +1 2016-07-0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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