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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孕妇,首先是违法的。但是用人单位想协商,那么应该得到怎样的经济赔偿?三期的应发工资吗?还是两个月的应发工资?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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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evaxl

    发布于2016-07-0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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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老铁树的小屋 丨Lv 4
    你好,看你工作时间确定<
    +1 2016-07-03 举报
  • chehaifeng 丨Lv 4
    一般产假工资照发,其他应继续上班才能发。但不得开除,除非孕妇辞职。<
    +1 2016-07-03 举报
  • eyeliner 丨Lv 4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1 2016-07-03 举报
  • xxyyjjhh 丨Lv 0
    你好,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1 2016-07-0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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