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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企业所得税工资的纳税调整问题

    据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所得税法>>规定,第三十四条:企业发生的合理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提问者:云淡风轻ed

    发布于2008-08-09

共3个回答
  • 朝阳大道东 丨Lv 3
    2008年起不必再去考虑工资可允许扣除限额了,发生多少就税前扣除多少。但个人所得税还是要交的。
    +10 2008-08-09 举报
  • 小林无天 丨Lv 4
    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所得税法>>规定,第三十四条:企业发生的合理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注意是合理的,所以企业实际列支的是否合理,恐怕还需要税务做出鉴定的
    +10 2008-08-09 举报
  • 木美林 丨Lv 8
    2008-08-26 16:20 补充问题还有就是:福利费计提基数是以什么为基数?是否是实际发放的工资数?福利费提取基数,按照税法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数提取。
    +10 2008-08-0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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