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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电兰亭时代小区是2015年6月份第一期交房入住的小区,直至今日本小区正式入住人口不到五分之一,有部分居民还处在装修阶段,因在小区停车问题我找过屋业想办个停车月票,可小区屋业公司说办不了月票,只能每天按临时停车收起停车费,每天收费最高10元封顶,在小区停了一段时间后感觉经济压力大,于是就将车停在了小区门口的道路边,今天早上在没有接受过任何通知及宣传的情况下被交通协管员贴条了,贴条上还明确规定根据《湖北省实施办法》第五十三条第-款的规定,我特地阅读了一下该安全法第五十三条,可怎么也找不着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请问交通协管员可贴条处罚吗,贴条在事没告知的情况下合理吗。 北京市

    装修 交房

    提问者:afpjp

    发布于2016-07-0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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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快乐男主妇 丨Lv 1
    你属于乱停,交警部门可以予以处罚,但是在该路段必须有禁停车标志。交通协管员是不能单独执法的。
    +10 2016-07-01 北京市
  • 刺猬ysy 丨Lv 0
    您好,可以去当地车管所咨询。
    +10 2016-07-0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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