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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年10月份租的房子租期为1年,后来和房东有矛盾(房东把我们的人

    2015年10月份租的房子租期为1年,后来和房东有矛盾(房东把我们的人打伤了),今年4月份该交房租的时候我们搬走了,押金也没去要,没和房东打招呼,房东也没有再给我们打电话。我们搬走之后就再没和房东联系,房东也没联系我们。是否可以认为房东默认租赁合同解除了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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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辉仔乐网

    发布于2016-06-3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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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6个回答
  • 熊猫夏天烧香 丨Lv 2
    你好,建议和房东沟通处理<
    +1 2016-06-30 举报
  • ☆雪莲王☆红叶 丨Lv 0
    你好,不能这样认为<
    +1 2016-06-30 举报
  • 九分完美 丨Lv 1
    协商好。<
    +1 2016-06-30 举报
  • 青青草尖 丨Lv 0
    不放心可以主动联系对方。彻底协商好。<
    +1 2016-06-30 举报
  • dabukaishenme 丨Lv 3
    您好,建议到法院起诉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可来电咨询<
    +1 2016-06-30 举报
  • 赚到你偷笑 丨Lv 2
    您好!需要结合合同内容具体分析?如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可来电咨询。<
    +1 2016-06-3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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