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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2014年8月2日在南京受的工伤,2016年伤残

    我2014年8月2日在南京受的工伤,2016年伤残鉴定为8级,我在南京上班时工资有6000到7000不等,但医保局赔付我5.5万元,从2014年8月到今天。老板一分钱工资没付,老板这样算违法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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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fun没了show

    发布于2016-06-3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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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6个回答
  • wang9653 丨Lv 0
    老板这样做违反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1 2016-06-30 举报
  • SM男孩天空 丨Lv 4
    社保局的工伤认定和鉴定都搞完了吗?你是否打算离职?如果准备索赔,还是按我照片附近的联系方式,直接沟通,我们需要了解更多细节,才好准确分析<
    +1 2016-06-30 举报
  • wen198111 丨Lv 1
    委托代理人律师<
    +1 2016-06-30 举报
  • 陈晨G 丨Lv 4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1 2016-06-30 举报
  • 依恋有梦 丨Lv 0
    您好,老板的做法是违法的,您是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1 2016-06-30 举报
  • liuyue0102 丨Lv 3
    您好!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 2016-06-3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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