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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我租住了一处宅子,晚上有人去偷东西,有安排的看家的,结婚房东和偷

    你好,我租住了一处宅子,晚上有人去偷东西,有安排的看家的,结婚房东和偷东西的打起架来了,房东受伤了住院了,报了案了。偷东西的在负责他的医药费,我们没有参与打架,现在房东又找我们要个说法,说是因为我们往那里放东西才发生的打架的事,感觉他就是在讹人,请问怎么办才好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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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solm

    发布于2016-06-3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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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4个回答
  • 我不帅谁帅 丨Lv 0
    建议委托律师了解情况,进行协商。<
    +11 2016-06-30 举报
  • aliaHax 丨Lv 0
    建议您搜集证据,立即报警。<
    +11 2016-06-30 举报
  • 浣花者 丨Lv 3
    你好,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11 2016-06-30 举报
  • rthn111 丨Lv 1
    你好,直接拒绝即可。<
    +11 2016-06-30 举报
  • 老牛背壳 丨Lv 3
    应无责。可等对方起诉<
    +11 2016-06-30 举报
  • 水晶小生之最终幻 丨Lv 2
    属于刑事案件,你作为租户,无需承担责任<
    +11 2016-06-30 举报
  • chu0011 丨Lv 2
    建议委托律师了解情况,进行协商。以免出现不合理的赔偿请求.<
    +11 2016-06-30 举报
  • wwwqa 丨Lv 4
    报警解决。。。<
    +11 2016-06-30 举报
  • redearth1 丨Lv 3
    您好,建议委托律师提起诉讼<
    +11 2016-06-30 举报
  • popi153 丨Lv 3
    建议协商<
    +1 2016-06-3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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