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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请问我们现在还能讨回多交的钱吗?

    我一个亲戚的房子买在顶楼,买房时商家说前后两个阳台是送的(阳台为露天的),当时也没有写字据。交房时商家又说阳台做成了封闭式,所以要加阳台的面积,一共是九千多。这九千多块钱在一些人眼里一点也不多,可是对一个在工厂里打工的人来说那是省吃俭用存了一年的钱啊,辛辛苦苦了十多年存的钱才够交首付啊。当时所有的顶楼住户都觉得不服(都是一起打工的),后来有人打电话给《走进今天》,电视台人是来了,还说第三天晚上六点会播的,可是电视台第二天晚上就播掉了,所以我们所有的住户都没看到电视台是怎么来说这件事的,事情也就不了了之,当时打电话的那个人也催我们把钱先交了,我们另外的人都怀疑他的钱没交,当然,他自己是不会承认的。中国的社会怎么就这么黑暗呢,都是些自私自利的人,各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我很不服,我一定要帮大家讨回一个公道,因为有人说我们这边的律师都被收买了,所以只能到网上来寻找一个愿意为我们农民工服务的律师

    购房 电视 阳台 房子 举报

    提问者:zhdizzy

    发布于201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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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夜玫瑰cathy 丨Lv 3
    如果房屋多了个阳台的话,可能涉及房屋的面积增大和房屋的结构与图纸不同的问题。当然了,之前说的赠送的露台,没有书面的证据,对方也很可能不承认。根据《最高院商品房买卖的司法解释》如果因为这个阳台,你家的房屋面积增加了3%的话,该房款由开发商承担,不用购房者承担,但该增加的面积所有权归购房者。
    +1 2010-12-3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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