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房准备
  • 房产买卖这样属不属于违约行为!

    你好 我是重庆沙坪坝区的,本人在渝北区买了一套按揭房,现在出售给另一买家,总价80,还欠银行按揭款33万元,现在我与买家已经签署了买卖协议比且加入补充协议因我本人的银行贷款不能自行解押,需买家垫资为其还款解押!现由我本人已经到银行提出了《房贷提前还款》银行预约通知让我在6月24号之前存入33万,可是按照规定日期买家迟迟没有把钱打入银行!问他回复说是资金有点周转不开,要过段时间!我想问下律师如果买家这样一直拖延,我应该怎么办?这样属不属于违约行为? 北京市

    按揭贷款 房价 还款 按揭房 举报

    提问者:二三线城市

    发布于2016-06-27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6个回答
  • 秋风网络 丨Lv 0
    你可以给对方一定宽限期   在宽限期内对方仍然没有支付你约定金额的   你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支付违约金
    +1 2016-06-27 举报
  • dreamboat920 丨Lv 3
    你好,合同具有相对性,你对银行属于违约。
    +1 2016-06-27 举报
  • 为爱痴心 丨Lv 4
    你好,这是属于违约的,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赔偿,支付违约金。
    +1 2016-06-27 举报
  • 烤糊的APPLE 丨Lv 4
    买家肯定属于违约 的你先和银行协商,再想办法解决实质问题
    +1 2016-06-27 举报
  • SSL财富在线 丨Lv 0
    你可以依据合同处理,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建议电话咨询周炜律师或者到周炜律师办公室咨询。
    +1 2016-06-27 举报
  • 困学 丨Lv 0
    答:是违约行为,可以主张赔偿给你造成的实际的损失。
    +1 2016-06-27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