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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母亲与2003年5月和我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了房产赠与合同并公证,又一起(来自广州解放路商品房小区)

    母亲与2003年5月和我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了房产赠与合同并公证,又一起办理了过户手续。2015年母亲去世,弟弟提起行政诉讼,诉房产局行政不作为,我是第三人。说我以假冒母亲签名等虚假的方式将房子过户到我名下。开庭时他对赠与合同和公证书没有异议,但对转移审批表有异议,说不是我母亲的签字。事实是当时我跟母亲一起去办的过户手续,亲笔签名并摁了指印。现在法庭说要做笔迹指纹鉴定。想问一下,已经有了赠与合同公证书,是不是我和母亲去办的手续重要吗?他为什么要咬住这一点不放?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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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陈晨G

    发布于2016-06-2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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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孙凯文 丨Lv 0
    一般没有什么影响,对方提出鉴定,法院就得处理。
    +1 2016-06-2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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