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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玉波 身份证:****************我处接到xx金融机构报

    成玉波 身份证:****************我处接到xx金融机构报案,经调查核实,你在2015年04月12日签订分期还款履行合约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xx金融机构财产,屡次催收均未偿还,其行为已触犯《刑法》224条规定,涉嫌《合同诈骗罪》,限你在两天内还清欠款并与我处联系,或主动到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经侦大队投案自首,否则,依法发协查函至户籍地派出所并网上通缉,案件成立将罚三倍到五倍的罚金,在各大银行被拉入黑名单,身份证材料挂公安网并通知家属,并追究你的刑事责任及民事责任。请勿以身试法!!! 特此通告!如有疑问可来电咨询,xxx律师事务所:xxx 北京市

    还款 户口 举报

    提问者:duomile

    发布于2016-06-2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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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Krgabi 丨Lv 0
    您好!建议去银行和公安部门核实(袁律师)。
    +1 2016-06-2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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