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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去年的9月份,下午5点多,非机动车驾驶人刚下班,从车棚慢慢的骑着电动车

    去年的9月份,下午5点多,非机动车驾驶人刚下班,从车棚慢慢的骑着电动车出来,还未出厂门口,一辆快递公司的小面包车从路上转弯进来,未鸣喇叭,在厂门内与电动车撞上,导致非机动车驾驶人踝关节处骨头裂了三颗下来,至今仍未复原,请问蒋律师,这起事故责任划分应该怎么分??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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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清新愉快

    发布于2016-06-2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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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毛毛文 丨Lv 2
    责任还是需要由交警来进行认定。
    +1 2016-06-25 举报
  • cyyflz 丨Lv 4
    以交警出具的交通 事故认定书为准
    +1 2016-06-25 举报
  • 艾文买房 丨Lv 3
    您好,交通事故发生后,责任认定一般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交警会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责任认定有异议,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重新作出责任划分,伤势医治结束后,先向司法鉴定所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具体几级以鉴定结果为准,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有保险的,交强险内不分责任全赔,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抚慰金、必要的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等损失。
    +1 2016-06-25 举报
  • 白色多瑙河 丨Lv 0
    你好,具体责任见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1 2016-06-2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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