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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家是一个私人小店,只请了两个人做事。一个47岁,一个17岁,昨天他们

    我家是一个私人小店,只请了两个人做事。一个47岁,一个17岁,昨天他们两个因为私人问题,在店里打架了,请问我们要付责任吗?挨打一方住在医院不肯出来,打人一方又不肯赔钱,我们已经交了3000块钱医药费了,但是他们要我们付全责啊。说都是店里的员工,而且又是在店里打架的,请问这合理吗? 北京市

    提问者:evaxl

    发布于2016-06-24 北京市

共1个回答
  • 实用资源网 丨Lv 4
    不合理,因私人纠纷互殴致伤的,责任应当由致伤方承担,可以拒绝再支付医疗费用。已支付的医疗费用可以追回。
    +1 2016-06-2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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