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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违约、提前解聘劳动合同两年期限,工资5000,

    公司违约、提前解聘劳动合同两年期限,工资5000,公司未给我交社保,提前13个月发解聘通知到我,期限满一年办理离职手续,理由是合同到期,合同上面盖的公章是某某公司专用章,解聘通知上面盖的是某某公司第一分公司专用章。工作期间,未违反公司任何规章制度,工作优秀。问题:1、两个公章不一样,此通知是否有效。法律是否承认此通知,如果有效我给如何,无效我又该如何?2、依据劳动法公司应给我多少赔偿,都有哪些费用?还有那些需要赔偿的事项?还请给予解答,谢谢您!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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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昵 称

    发布于2016-06-2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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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美好人生0808 丨Lv 0
    有效,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及补缴社保
    +11 2016-06-23 举报
  • fenfenger 丨Lv 0
    你好,建议来律所面谈。
    +11 2016-06-23 举报
  • xjn15 丨Lv 3
    1、你的劳动关系在那个公司,那个公司应聘的你,哪个公司的通知有效;2、若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未到的情况下,在不符合法定解除条件下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3、可以要求公司给你补交社保。若有问题可以联系我。
    +11 2016-06-23 举报
  • leiyyy 丨Lv 0
    你好,两个公章不矛盾,分公司是公司的分支机构,通知是有效的。公司不续约应当支付你经济补偿金,按照工作年限计算每年一个月。如果公司有其他违法行为,可可以通过劳动仲裁一并主张,具体情况可以来电咨询。
    +11 2016-06-23 举报
  • immarlerype 丨Lv 0
    请电话咨询详细解答
    +11 2016-06-2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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