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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老婆在一家台资五金厂《xx》上班。今年54岁,去年12月30号晚上加班时,机器把右手切一长口《血管手金全切断在xx医院做了4个小时手术》社保局说不能算工伤。女过50岁社保局不管。请问律师我们怎样向工场索赔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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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大湖如梦

    发布于2016-06-2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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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wtfdfe 丨Lv 2
    是工伤,但社保局不管,可以要求这家五金厂承担责任。
    +1 2016-06-22 举报
  • 梨园馆主 丨Lv 3
    你好,社保局的说法是正确的!普通工人退休年龄是50周岁,你老婆受伤时已经54岁,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属于工伤!虽然不是工伤,但是同样可以要求单位赔偿损失,只是参照人身损害赔偿法索赔了!如有疑问或需帮助,欢迎直接来电咨询,徐律师!
    +1 2016-06-22 举报
  • 心里就俄界 丨Lv 0
    不算工伤的,你可以到法院以人身伤害直接起诉工厂。
    +1 2016-06-22 举报
  • 小_蛮_妖 丨Lv 4
    劳动仲裁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直接到法院起诉。
    +1 2016-06-2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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