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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父亲在乡镇上有一楼一底的门面房3间(有房产证,无土地使用证),2015年4月邻居建新房,施工时对我父亲的房屋主体造成损伤。由于邻居是承包给包工头建造的,事情发生后该包工头找到我父亲,提出向我父亲购买该房屋(可能他觉得赔偿不划算,所以直接购买)。双方签订购买合同后约定3个月内付房款,但现在已经过了快一年,一分钱也没付。之前是以各种理由推拖,现在开始提出合同是否合法。我父亲的房子是在88年自己建造的,当时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证,在签订的合同中也告知了对方没有土地使用证。现在对方提出小产权房买卖无效为由,想撤销合同,想咨询一下,这份合同是否合法,是否具有法律效应,如果我们起诉对方,是否有胜诉。跪谢懂法律的朋友支招。我父亲和包公头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成员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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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凌凯电子

    发布于2016-06-2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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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fanny_zung 丨Lv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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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6-06-2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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