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业主生活 > 其他
  • 二手房税费问题,合同上约定双方各自承担应负税费,但过户时对方却称买方付税是惯例,我该怎么办?

    09年2月份,我购买了120平米二手住房一套,价格180万,当时卖方因开发商原因尚未办理房产证,双方合同约定买方先支付150万元给卖方,买方先行入住,卖方办完房产证后,双方再行过户。今年1月份,我得知对方房产证已经办妥,于是要求卖方办理过户。(卖方已于去年12月份车祸去世,目前该房产在其妻名下,她曾以该房不是其丈夫财产为由要求取消合同,退款退房,该问题我已另行提问,目前已基本解决。)现在的问题是,卖方妻子又提出,即使同意过户,也要求我来承担全部税费,她说这是二手房交易惯例,但我回家仔细察看合同发现,合同中有一条明确规定“房产过户至乙方名下所需交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缴纳。”我对此条的理解是我应负担契税等税费,而卖方应承担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但对方称:1、买方缴税是二手房交易惯例;2、在签订合同时国家减免了营业税的征收,而现在又恢复了,由此造成的税费增加应该由买方承担。请问:对方的说法正确吗?我到底该承担哪些税费?接下来还有更麻烦的,就在这次我们商谈之后不久,卖方打来电话,说她的那份合同上这一条和我手中的合同不一致,她的合同上“甲”和“双”两个字是划掉并按手印的,也就是说,她的合同上规定的是由乙方一方承担所有税费。由于当时合同是一式三份的,中介手上也有一份,于是我们一起去看中介的那份,竟然发现中介那份和卖方的一样。也就是说他们那两份规定我自己纳税,而我这份规定双方各自纳税。这一下中介也傻眼了。当时在签订合同时,三份合同文本都是由中介在印刷的格式合同上修改补充而成的,在签署前我们三方都认真地对比了合同内容,认为完全一致我们才签的,然后各自随便拿了一份。按理说三方5个人都对过,应该不会有不一致的。但偏巧就真的出现了,我的那份那句话是没有改动的,我也敢发誓决不是我后来又私自篡改合同,而且不怕法院来做技术鉴定的,但蹊跷就蹊跷在,难道是中介串通卖方更改了他们那两份合同?这种可能性也是极小的,因为中介之前还在另外一件事上答应帮我在法庭上做对方不利的证人,而且我感觉中介是个挺正规的公司,并且已经收了我的中介费,似乎也没有这样做的必要。再仔细的看看他们两份合同上那句话上的手印,的确是非常模糊,红红的一片,我也分不清到底是不是我按的。关键还有这么一个问题,当时我们在签合同前双方并没有讨论税费谁付的问题,只是卖方说房子已经过了两年,没有营业税(当时的优惠政策,现在已经取消)。因此我真的没有印象当时那句话到底改没改,那个手印倒是我按没按?我真的头大了:请各位老大帮我想一下:1、如果我认为卖方串通中介造假的话,我该怎么主张我的权利?2、如果对方认为我造假的话(我真的没有,把钢笔划了、又按了红手印的字擦掉,我也太厉害了吧),我该如何应诉?3、如果法院经过调查,认定这三份合同都没有经过篡改的话,请问,这种情况合同还有效吗?如果无效,使全部无效还是就这一句话无效?这套房子法院会怎么处置?我已经付出的定金和首付150万怎么办?房价上涨给我带来的巨大损失(约90万)谁来承担?如果真是三份合同都没篡改,也就是说中介出现了笔误,而我们5个也都有没有发现笔误的过错,(天哪,怎么可能???我可是仔仔细细的一行一行的对了三遍),这时,中介是否也应承担一定的过错,我们之间的责任该怎么分割?请各位老大及时给我明示!谢谢!

    提问者:英语直通车

    发布于2010-12-30

共1个回答
  • 魔法天使团 丨Lv 2
    你好!个人意见:如果对方真的同意过户的话,你就别那么在意税的问题,所有税费加起来,即使房本未满五年,也应该不超过10万元,正如你自己也清楚,房价上涨如此厉害,拿到房是正事,税费相对于房价来说,实在太少了。还是赶紧办过户的吧此外,一旦涉及诉讼,人力财力不说,诉讼的结果也并不是人力可以完全决定的,不确定的因素很多。
    +12 2010-12-30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