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家居装修 > 装修后
  • 劳动合同霸王条款怎么办

    1,是在2015年11月入职上班的,2016年6月17日老板给了一份合同让签,写的是自愿从2015年6月17日起签定无固定期限合同。2,合同全部都是些霸王条款:底薪2000提成千分之五,如果后期招新人的话,提成要变动,也没写怎么变动;要履行合同如果我自己离职的话要付违约金,如果我提前30天通知要离职的话还要等他招到新人并让我培训2个月上岗后才可以离职,如果我没有提前通知要支付违约金还要赔偿他说的所有各种损失;合同还写我自愿放弃交纳社保的权利,社保折现到工资底薪2000和千分之五的提成里面发放的,但是当时并没有说这2000和提成是包含了社保的钱。然后还有我如果犯了除了规定写明的错误外,只要甲方认为性质严重的就可以随时开除并无任何补偿的条款等等3,现在我不想签这份合同,但是老板说签不签都让我继续上班,我现在怎么办呢?我如果现在不做了,是不是就算自动辞退了?没有任何经济补偿了呢?如果我现在去仲裁告他呢?怎么告呢? 北京市

    违约金 房产纠纷 家电 举报

    提问者:my6688cn

    发布于2016-06-19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2个回答
  • 刘子明 丨Lv 4
    可以申请仲裁,要求对方支付双倍工资。
    +1 2016-06-19 举报
  • 邓匡子 丨Lv 1
    您好,如果和公司无法协商一致的话,您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您若还有什么疑问的话,可以来电咨询我。
    +1 2016-06-19 举报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