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租的门面拆迁,承租人的赔偿问题咨询
我租的门面现在要拆迁,租凭合同2018年7月到期,现在业主只愿意把拆迁人赔偿的部份装修费给我们,我租他门面之前就有的装修部份不愿意给我们(如墙面装饰,厕所木门等),而实际我们是全部重新装修.同时也不愿意拆迁人赔偿业主的经营损失费付我们.我们在签订租房合同时,并未约订如预拆迁时的赔偿方案,只有一条,如预拆迁,需要提前6个月书面通知我们.虽然拆迁已经提了2,3个月,他们一直没有书面通知我们,现在最近1个月可能就要拆了,我们找拆迁办,直接说只对业主负责,叫我自己找业主,如果有问题,直接走法律途径,这种情况下,我们如果打官司,会得哪些赔偿?现在拆迁人赔付装修费大概1万多,赔偿业主经营损失费大概在5万左右,我是否可要求给我全额的经营损失费.还可以要求赔付哪些费用.我是做旅游,做办公室,所在位置也是游客必经之地的门面,搬迁后,再也找不到这种位置的门面.影响很大.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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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轻舞曼歌
发布于2016-06-19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