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号晚23点35左右本人上班驾驶二人摩托车由北向南正常驶,对方推
6月11号晚23点35左右本人上班驾驶二人摩托车由北向南正常驶,对方推着自行车由东向西横穿马路突然跑过来,发现时己晚,本人采取向外方向打把与刹车,摩托内侧保险杠把对方自行车与人刮倒,本人与车也摔到在地,现在对方已不在,本人现在医院,伤情是:左筛窦外壁骨折,左筛窦及筛窦积血积液,左内直肌增粗,左右放射冠多发缺血变性灶,左眼球后密度混杂,视物不清,右侧胁骨骨折2根,本人有驾驶证行驶证,车有牌,不属于酒驾,向这种情况本人在事故中负责任多少,对方是县城城镇户口,上没有父母,只有一个女儿领养的,己结婚在外地,也没有老伴,对方现年己70岁,向这种情况我需要向对方赔付吗?如果赔付的话能达到多少。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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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soufun-s122197633
发布于2016-06-18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