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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动车位纠纷

    业主与开发商签定的合同附件明码标价书明确载明“以上销售价格(业主买房价格)已包含下列与住宅相关的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设费用:1、电力一户一表(有) 2、防盗门(有) 3、单元电子对讲保安门(有)可视 4、公共自行车停车库(有)5、燃气(有)天然气 6、有线电视(有)含开通7、电话线(有)8、信报箱(有).........12、机动车位(有)。现开发商向业主出售或出租,甚至采用冷暴力逼迫广大业主缴租金,否则无法出入地下车库(地面无机动车位)。对于这样情况,我们业主怎么办才算是合法维权

    房价 电视 租房 房产纠纷 举报

    提问者:依恋有梦

    发布于201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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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hero2710 丨Lv 0
    依据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诉讼到法院维权。
    +1 2010-12-3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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