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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有两个诉讼请求:1、和父亲分家析产 2、和我姑妈合买的房子要求出售,并合理分割(约定过份额)

    有两件事情:第一件事情:我家有两处老房子,其中一处曾经在04年动迁,我已经成年,且动迁政策是按我和父亲两人的户口分得50W。另一处在06年动迁,那时我们户口已经迁入,按动迁政策我已结婚,且父亲也有结婚,一共按四个户口分得100W。现在因为家庭矛盾很深,我想搬出来住,要求父亲将属于我的两次动迁份额共计50W给我,但是他不同意给我。当时拆迁后父亲可能拿着我和他的动迁费去购买了现在我们住的使用权房,权利人为父亲,现在他可能已经过户给其他人。我的问题是:1、我能否要求确认我对现在住的房子的权利? 2、如果第一个问题不成立,我能够要求父亲把50W给我吗?这个案子可以交给律师办理吗?

    户口 动迁 房子 房屋权利人 举报

    提问者:rshling

    发布于2010-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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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逍遥傲 丨Lv 4
    您可以起诉父亲要求返还您应得的动迁款。并可委托律师协助处理。
    +10 2010-12-3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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