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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院受理破产后留守人员工资社保如何计算

    公司于2015年12月初法院受理破产,2016年1月初法院指定破产管理人,除法人外,我是公司唯一留守人员,职位是部门经理.我的工资和社保从2015年7月开始拖欠至今未付.我的劳动合同也没有解除,法院可能近期宣布破产. 问题 1. 我的工资如何计算, 法院受理破产前和受理后是否要分开计算?.2 清偿顺序? 3, 管理人说我的工资高于社会平均工资3倍, 因此从法院受理破产之日起,我的工资按2倍平均工资计算,这样合法吗? 谢谢! 北京市

    提问者:青墨一痕

    发布于2016-06-13 北京市

共3个回答
  • bb26wu 丨Lv 3
    你好,涉及破产的话建议电联咨询本人,您可能工资确实比较高,
    +11 2016-06-13 举报
  • michael_msx 丨Lv 4
    应该按实际工资计算
    +1 2016-06-13 举报
  • metalsnail 丨Lv 4
    及时申请劳动仲裁。按实际工资计算。
    +1 2016-06-1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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