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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在江苏苏州太仓的一家工厂工作,到今年6月1号就满16年了,

    我在江苏苏州太仓的一家工厂工作,到今年6月1号就满16年了,今年老板可能会走,工厂今年被更名为其他名字,不知是否已被合并,但有合并的迹象,且近5年来一直都没告知签劳同合同,请问一下,对于这种不签合同的做法,我该如何做才能保护好自己的权益?如果辞职的话,赔偿费是否会有?如有,那该如何计算?如被辞职,又该如何计算?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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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szj321

    发布于2016-06-1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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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6个回答
  • 飞流光 丨Lv 3
    你好,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16个月工资。主动辞职的没有经济补偿金。
    +1 2016-06-13 举报
  • hj1268447 丨Lv 0
    1不签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是有时效性得,你这情况已经超过,无权再主张双倍工资了。最好现在要求补签合同、缴纳各种社保啊2自己辞职,没有经济补偿金3单位辞退或解除合同,从劳动合同法实施之日起,按年补偿你经济补偿金。
    +1 2016-06-13 举报
  • heziba 丨Lv 4
    您好,如果公司有合并或更名的迹象,可以主张16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果主动辞职则没有经济补偿金。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1 2016-06-13 举报
  • xue59927 丨Lv 0
    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16个月工资
    +1 2016-06-13 举报
  • 现实照进梦想 丨Lv 3
    如果单位更名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计算,满一年一个月工资,如本人主动辞职的,没有经济补偿金。
    +1 2016-06-13 举报
  • 明月清风苑 丨Lv 0
    您好,看是否有违法行为等。否则主动辞职的没有经济补偿金。
    +1 2016-06-1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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