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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姐跟人打架,对方挑衅,先动手

    我姐跟人打架,对方挑衅,先动手,结果那人受轻微伤,我姐也被抓伤,要求我们赔4千元,我们不想赔那么多,怎么办 北京市

    提问者:黑客梦工场

    发布于2016-06-12 北京市

共12个回答
  • fineyzhang 丨Lv 4
    要球对方出具损失的合理凭据,可以拒绝无理要求的。
    +11 2016-06-12 举报
  • dzz8338223 丨Lv 3
    您好,积极协商解决。
    +11 2016-06-12 举报
  • datangwuben 丨Lv 1
    你好,建议做伤残等级鉴定进而确定赔偿的标准。
    +1 2016-06-12 举报
  • qiyihenxuan 丨Lv 4
    你好,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1 2016-06-12 举报
  • allshy 丨Lv 0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待对方起诉后通过法院解决。
    +1 2016-06-12 举报
  • luoli897 丨Lv 1
    按照警察处理解决。
    +1 2016-06-12 举报
  • yanglan_12 丨Lv 0
    你好,协商处理。
    +1 2016-06-12 举报
  • 小小脸蛋 丨Lv 3
    建议委托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监控处理流程,避免不必要的赔偿
    +1 2016-06-12 举报
  • 雅典风云 丨Lv 4
    您好,可以协商解决
    +1 2016-06-12 举报
  • king927927 丨Lv 0
    您好,协商不成时可以及时到法院起诉解决!
    +1 2016-06-1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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