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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我和妻子准备离婚,我们的房子是我的婚前财产,那房是我父母以前的老房子拆迁以后国家给补偿的80多平米的楼房,房产证写的我名字,等于是没花一分钱,在我们结婚前房子已经下来了,装修完我们结的婚,还有车是我们认识以后我妈给我买的(没结婚),我想问问房产和汽车我们离婚后按照法律是不是应全归我?应不应该分给我的妻子一部分?我们是性格不合,双方均没有过错.还有存款,家电,怎么分?还有就是怎么能证明存款有部分是婚前的?有过经历或者懂法律的朋友帮帮忙,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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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6091795

    发布于2010-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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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ckf68113 丨Lv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你的房产和汽车是你的婚前财产(需要证据上的时间证明)离婚时只属于你所有,女方无权分割。至于存款,需要到银行查询你结婚日期前的帐户有多少来决定,结婚前的存款属于你婚前财产。从你结婚后的收入则视为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说到家电,随意吧,不是很值钱的东西,双方可以协议怎么分就怎么分了!
    +1 2010-12-3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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