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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我 10月份跟朋友借了人民币十五万元,当时也没写借条,

    您好,我 10月份跟朋友借了人民币十五万元,当时也没写借条,更没说过什么利息的问题,在 年底我先还了7万块给朋友,然后写了欠下八万块的欠条,借条上也没写利息的事情,今年四月份我把剩下的八万块全部还给了朋友,因为当时朋友委托她弟弟进行处理,我把钱都打在她弟弟的账号上了,并且也通知了我朋友,我朋友也认可了,可是现在我要我的借条,他弟弟说是要和我算利息,我朋友也没有说什么,现在我想问一下,这个利息我到底要不要付,如果我不认可,这个法律上认可吗? 北京市

    贷款 房产委托公证 举报

    提问者:你诗歌的人

    发布于2016-06-1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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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fan6151 丨Lv 0
    没有约定利息的,对方无权主张,你可拒绝支付。
    +1 2016-06-11 举报
  • wb725007007 丨Lv 0
    没有约定利息,可以不算
    +1 2016-06-1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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