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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多年前兄弟三人将父母遗留房产作价分割,均分三份。经

    多年前兄弟三人将父母遗留房产作价分割,均分三份。经协商,一人选择此房居住,另外二人将其所得份额以xxxx元/平米的价格卖给了他。当时因选择住房者与其配偶正在闹离婚,三人担心一旦离婚,其配偶会与其争此房产。所以,三人在“房产处置协议”中约定暂不过户。现在,选择住房者要求房产过户,可是另外二人却以“没过户就还是遗产”为由要求重新分割。请问老师:这个理由是否成立?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 北京市

    房产继承 房产 过户 举报

    提问者:xd6636862

    发布于2016-06-1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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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7个回答
  • 天马独行空 丨Lv 4
    你好,理由不成立,已经做分割,继承已经结束,过户与否不影响已经发生效力的协议。
    +1 2016-06-10 举报
  • kadxj 丨Lv 3
    直接委托律师处理吧
    +1 2016-06-10 举报
  • 艾斯比保龄 丨Lv 4
    如果就遗产分割达成协议可以要求其他继承人配合过户,否则通过诉讼途径起诉解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 2016-06-10 举报
  • 毛毛文 丨Lv 2
    需要按协议来处置
    +1 2016-06-10 举报
  • tj51 丨Lv 0
    你好,理由不成立,已经做分割,继承已经结束,过户与否不影响已经发生效力的协议。如有问题,欢迎来电详谈或预约面谈。
    +1 2016-06-10 举报
  • 沫沫安然 丨Lv 2
    需要结合协议具体判断。
    +1 2016-06-10 举报
  • 财运追月 丨Lv 4
    是否有证据的
    +1 2016-06-10 举报
  • 广州木棉 丨Lv 4
    您好,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1 2016-06-10 举报
  • 倾城倾国大美妞 丨Lv 2
    我可以帮助到您,如有需要可电联。“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1 2016-06-10 举报
  • nnyanjiang 丨Lv 4
    不成立,遗产已经分配过
    +1 2016-06-1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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