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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人在买房时 开发商的销售人员

    本人在买房时 开发商的销售人员因为工作失误 承诺给本人减免2014年到2015年物业费 本人留了现场录音及犯错的销售员本人的书面承诺书。2014年年底物业复印了承诺书 后一直无人处理 2015年一月物业和本人联系说已解决 要我去物业签字解决 还有那个犯错的销售员(现已离职) 到那之后又因为开发商和物业没有交接好而最终没有得到解决 让我回家等消息 之后一直无人搭理 2015年到2016年的物业费本应正常缴纳 但是无人和本人联系 直至2016年六月收到法院传票 要求本人缴纳2014年到2016年的物业费及滞纳金 之前一年的减免一概不谈 请求哪位律师能给予解答 这个是不是本人无责 非常感谢 北京市

    物业费 购房 物业 开发商 举报

    提问者:大南瓜吃西瓜

    发布于2016-06-1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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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s_uer 丨Lv 4
    可以委托律师办理,
    +1 2016-06-10 举报
  • yoyorave 丨Lv 5
    您好,可以积极应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 2016-06-10 举报
  • 家居达人 丨Lv 0
    你好,关键是要看证据的提供情况,建议积极应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 2016-06-1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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