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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别人用二十公分长的刀,故意吧我

    别人用二十公分长的刀,故意吧我手指头上割了两刀,伤口深两公分,故意伤我的人逃跑了,我向当地公安局报案爪住故意伤我的那个人,要求赔偿,我要向公安局交钱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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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ou_26

    发布于2016-06-0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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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zr1005 丨Lv 4
    。。。。。。。。。。。。。。。。。
    +1 2016-06-09 举报
  • 广州小白菜 丨Lv 2
    你好,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伤害案件应当及时报警,出院后要求派出所出具伤情鉴定函进行伤情鉴定,经鉴定,如果属于轻微伤就只能按普通治安案件处理,派出所可以对加害人治安拘留15天,罚款500元;如果构成轻伤,加害人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了,根据《刑法》第234条之规定,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构成重伤,加害人同样涉嫌故意伤害罪,不过根据《刑法》第234条之规定,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以下有期徒刑。但不管是哪一种情形,加害人都要赔偿你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如果构成伤残了,还要到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根据伤残级别计算残疾赔偿金,以上赔偿项目的计算是有具体标准的,同时还需要了解你的户口性质、工作收入等情况才可以确定,建议你委托律师详细计算赔偿数额
    +1 2016-06-0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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