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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分房

    房产证是夫妻共有财产,签的是两个人的名字,买房的钱是男方父母所给,,,现评估,给算首付的7万其于的不给计算,本房现市场价值11万.六年的婚姻现在我要问的是,离婚这个房是否平分.根据婚姻法第多少条.法院这种做价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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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Bucciziclof

    发布于2010-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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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bxdc 丨Lv 4
    您好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的第二条有详细描述,如下: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父母支付的购房款,除有协议约定外,都会被认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所以,法院的做法无论是否合理,是合乎法律规定的参考文献:
    +1 2010-12-3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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