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业主生活 > 其他
  • 我与合伙人共成立一家分公司,挂在一家总公司旗下,按规定每年应

    我与合伙人共成立一家分公司,挂在一家总公司旗下,按规定每年应交一定的管理费,我的合伙人每年从分公司提走30万元管理费,而其实际只上交总公司15万元,贪了15万元,这算不算犯罪,是不是可以立案或以什么办法要他退款? 北京市

    提问者:idy430a

    发布于2016-06-09 北京市

共4个回答
  • 吉古吉古 丨Lv 4
    涉嫌犯罪职务侵占罪
    +1 2016-06-09 举报
  • kaisibaoer 丨Lv 4
    可以的,您可以报警调查处理。
    +1 2016-06-09 举报
  • popi153 丨Lv 3
    这个涉嫌犯罪职务侵占罪。
    +1 2016-06-09 举报
  • zyh7601369 丨Lv 4
    建议电话或当面咨询
    +1 2016-06-09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