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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在去年12月给朋友带来北京的

    我在去年12月给朋友带来北京的一个公司,公司以我的姓名,造假工作,假住址,起码有100人以上办理贷款,贷款金额16万,给了我好处费2800元,现在已经逾期2个月了,请问他们是犯罪吗?我该以什么名义报警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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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学以用

    发布于2016-06-0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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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游走在岁月的声音 丨Lv 3
    您好,属于犯罪
    +1 2016-06-08 举报
  • 鍾樂珊 丨Lv 0
    如果对方卷钱跑了你要还钱
    +1 2016-06-08 举报
  • kaisibaoer 丨Lv 4
    你好,涉嫌违法犯罪的
    +1 2016-06-08 举报
  • 西环张三爷 丨Lv 3
    你好,属于犯罪
    +1 2016-06-0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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