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房准备
  • 我父亲11年车祸,今年法院刚判决,找执行庭执行,执行庭说让我

    我父亲11年车祸,今年法院刚判决,找执行庭执行,执行庭说让我们等着,肇事方有第三责任险和保全汽车的4万元,当时找了个啥也不懂的人代理,也没保全对方财产,肇事者把车和房子都转移了,找他们说暂时不能得罪肇事者,说是商业险和保全4万他签字我们才能拿到钱,是这样吗? 北京市

    房子 举报

    提问者:chen0596cong

    发布于2016-06-08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6个回答
  • ffff5206 丨Lv 0
    不是的,你没有把保险公司一块告吗、保险公司也是被执行人
    +1 2016-06-08 举报
  • yqgsm 丨Lv 3
    可以申请主张撤销。
    +1 2016-06-08 举报
  • 华美星辰 丨Lv 4
    你好,这个是他们的事情,建议委托律师介入
    +1 2016-06-08 举报
  • 彭喜双 丨Lv 1
    你好,一、执行期限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3、如超过六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二、执行方式 针对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可采取冻结、划拨存款、提留;搜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强制迁出房屋等多种方式。但人民法院在采取这些措施时,应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要费用。 三、执行监督 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人员的具体执行不当或有错误的,有权向该执行人员所在的人民法院反映,人民法院应及时处理。 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要求执行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对执行人员在案件执行中的违法行为,有权向人民法院的纪检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控告。
    +1 2016-06-08 举报
  • 网虫冲浪 丨Lv 0
    您好,可以随时联系执行庭
    +1 2016-06-08 举报
  • 霜之咏叹 丨Lv 0
    你好,建议随时联系执行庭。
    +1 2016-06-08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