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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组上集体土地赔偿款,由组长村员

    组上集体土地赔偿款,由组长村员开会决定大概意思如下:每家交户口薄 ,户主及成员复印件加人员身份复印件登记,以后凭个人身份证领取个人土地赔偿款,在外家族成员不得由家人带领,三年未领取者,土地赔偿款充公! 我想问的是,他说的不能为其家人带领,对吗?我母亲(户主)以后在外可能3年或更久,有联系,可以写委托书领取土地赔偿款吗?还有组长说三年未领取者就充公,他有这个权利说了算吗? 北京市

    集体土地 户口 房产纠纷 户主 举报

    提问者:liuyue0205

    发布于2016-06-0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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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鬼脚八2010 丨Lv 4
    你好,规定不合理,
    +1 2016-06-07 举报
  • dgerrghhh 丨Lv 0
    你好,可以跟村委会协商,由你母亲出具授权委托书并公证
    +1 2016-06-0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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