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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是农村的我与老公在2012年冬月二十八结婚。生活

    我是农村的我与老公在2012年冬月二十八结婚。生活了二年因为小事经常吵架老公打我然后给我送回娘家一年多也没有与我联系过。现在南方起诉我说我与他人同居让我返还彩礼 南方在结婚前几天和证婚人在娘家过给女方八万元现金。结婚后男方父亲又给了女方两万元现金。婚后家里没什么收入我俩用彩礼钱旅游了还有支付生活费又购买了四轮车和电动摩托车;现在女方是否返还彩礼。。。最后男方家人因为不冷静在2014年晚上8点去女方家要钱一共9个人把女方父亲打伤还打碎了家电我想知道女方现在该不该返还彩礼或者该怎么处理现在男方已经起诉 北京市

    家电

    提问者:东邪西都

    发布于2016-06-0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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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hebejuju 丨Lv 0
    如登记了可以不返还彩礼。
    +10 2016-06-07 北京市
  • 细带系鞋带 丨Lv 0
    建议举证证明共同生活,建议携传票及起诉状当面咨询律师,由律师提供对当事人更有利的答辩意见,各类案由中,答辩技巧不同。如有需要请来电咨询或面谈。
    +10 2016-06-07 北京市
  • weofdea 丨Lv 2
    你好,彩礼返还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10 2016-06-07 北京市
  • mianzi2 丨Lv 4
    退还彩礼条件。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 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10 2016-06-07 北京市
  • 奥利翁 丨Lv 0
    退还彩礼条件。(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10 2016-06-0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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