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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你好,我是轻伤一级的受罟人,现有一事求教,即嫌

    律师你好,我是轻伤一级的受罟人,现有一事求教,即嫌疑人翻供,检方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退回警方补充侦查,请问,嫌疑人的做法就是想逃避制裁。检方会二次退卷吗?若再次退卷,嫌疑岂不逍遥法外?我该如何伸冤,维权?请明示。谢谢 北京市

    提问者:光头大哥2010

    发布于2016-06-06 北京市

共5个回答
  • 逍遥傲 丨Lv 4
    及时委托律师
    +1 2016-06-06 举报
  • 姜友冬 丨Lv 4
    由检察院决定是否退回补充侦查。
    +1 2016-06-06 举报
  • kadxj 丨Lv 3
    可来电咨询详谈,帮你研究个方案,及时找到有利、的证据,然后研究操作方案,积极辩护,争取得到一个好的结果。
    +1 2016-06-06 举报
  • 小小脸蛋 丨Lv 3
    你好!@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
    +1 2016-06-06 举报
  • 11八爷 丨Lv 4
    你好,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1 2016-06-0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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