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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妻子三年前过世,留下一处共同按揭房产,当时房价40万。其中10万属于岳父岳母该继承的部分。当时没有办理遗产继承手续。之后三年一直我独自还贷现在一次性还清。现在房子价值升值到了80万。问:我该按原来我妻子去世时价值10万还是按现在升值后20万付给岳父岳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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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相思好比小蚯蚓

    发布于2010-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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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长空放飞 丨Lv 0
    首先,你妻子在去世之后,该房产的一部分转化为遗产由相关继承人继承,但此时并未分割遗产,而是由你继续使用,视为大家共有。在其中一个继承人提出分割要求之后,按照各自的份额分配该房屋或者得到相应补偿。因此如果现在你的岳父提出分割房屋,你就应该按照现在房屋的价值分配。同时,因为你一直独自还贷,你独自还贷部分就应该是大家的共同债务,每个继承人应该按照所继承份额承担该债务,也就是说,你有权要求他们给你还款。
    +1 2010-12-2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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