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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把人撞了,立即把人送去了医院(来自金华交警大队小区)

    我把人撞了,立即把人送去了医院,检查是右肩轻微骨折,没有保护好第一现场,事后报警了也报保险公司了,但是今天伤者让我给她付一个月的医药费,我也没钱,就想走保险,但是没有责任鉴定书,也没有协商好,保险公司因为周末不上班,所以没有来交警大队,交警需要调查取证才可以开认定书,那我需要给她支付这段时间的费用吗 北京市

    提问者:无言无语2010

    发布于2016-06-05 北京市

共8个回答
  • 胡蝶印 丨Lv 3
    可以委托律师介入,避免过高的赔偿,建议来电咨询,为您进一步分析
    +1 2016-06-05 举报
  • bohutang 丨Lv 2
    你好,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1 2016-06-05 举报
  • swj19821119 丨Lv 0
    你好,根据事故责任认定结果承担相应责任。
    +1 2016-06-05 举报
  • 猛汉 丨Lv 4
    不用支付,等认定书出来以后让对方直接找保险公司理赔,也可以让对方起诉, 可以帮你,打电话给我,北京市道成律师事务所牛律师
    +1 2016-06-05 举报
  • matthaus27 丨Lv 4
    您好,然后双方协商赔偿
    +1 2016-06-05 举报
  • 蓝风窗 丨Lv 0
    根据责任认定书承担责任
    +1 2016-06-05 举报
  • 宙斯盾与飞 丨Lv 2
    您好!没多少钱,让他报保险
    +1 2016-06-05 举报
  • 浪漫情阁 丨Lv 0
    没有强制性义务进行垫付,可以等待事故认定书出具,然后双方协商赔偿
    +1 2016-06-0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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