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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88年工作,1997年公司改制,2000年合同终止时公司

    1988年工作,1997年公司改制,2000年合同终止时公司开具退工单办理档案转档(由国企转到改制单位),领取过补偿金,未办理工作交接,未离开公司,公司也未停止工资发放和社保缴纳,多次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无果,也怕失去工作和被穿小鞋,所以至 公司共与我签订了13次有期限的合同,但是单位没有证据证明是由我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合同,现最后一个有期限的合同还未到期,公司无理由解除合同,也没有支付任何的赔偿。 北京市

    合同终止 房产纠纷 举报

    提问者:swj0819

    发布于2016-06-0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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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pinkcheek 丨Lv 0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让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1 2016-06-0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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