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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孩子未满十周岁,课间领取老师奖

    孩子未满十周岁,课间领取老师奖励的卡纸时跑过去跟同学相撞磕断两颗门牙(恒牙),老师在现场。学校负全责么? 北京市

    提问者:青青纸鸢

    发布于2016-06-05 北京市

共4个回答
  • 孙晓彤 丨Lv 4
    学校应承担赔偿责任
    +1 2016-06-05 举报
  • 秋雨奇迹 丨Lv 4
    你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学校是有责任,由于孩子已经脱离父母的监护管理范围,因此学校的责任是应尽到高度管理义务,完全可以避免事故的发生,可以要求承担全责。
    +1 2016-06-05 举报
  • 自由鸟的天堂 丨Lv 3
    学校有一点责任
    +1 2016-06-05 举报
  • 抽风房小白 丨Lv 4
    学校赔偿的,,,,
    +1 2016-06-0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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