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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六年级小孩寄宿学校,我的小孩住

    六年级小孩寄宿学校,我的小孩住上铺,同学住下铺。就寝时同学骚扰我小孩,同学意外摔断了手臂,然后学校说是我的小孩导致同学受伤的,现在同学出院了,要求陪尝2/3的医疗费,同学负担1/3。学校说给同学买了保险,不负责其他费用,请问律师,这样合理合法吗?责任怎么划分才合理呢?请律师分析一下,谢谢! 北京市

    提问者:zx9012

    发布于2016-06-03 北京市

共6个回答
  • 马凌云 丨Lv 1
    不合理,如果你小孩没有导致他同学受伤,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1 2016-06-03 举报
  • pjyyng 丨Lv 3
    学校应当承担
    +1 2016-06-03 举报
  • 提问回答2010 丨Lv 0
    首先,须确定事情发展具体情况,以定谁招惹谁;其次,商业险之外的损失由孩子本人及其监护人承担;敏感,如学校存在一定的过失,则可要求银行承担一定的责任。
    +1 2016-06-03 举报
  • 8zoosun 丨Lv 4
    初步判断学校要承担一定责任,至于责任比例需要结合具体的证据判断。
    +1 2016-06-03 举报
  • 自由鸟的天堂 丨Lv 3
    你好,如果学校已经履行了相应的教育、管理职责,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因此你们承担的责任主要取决于意外发生的具体情形以及相应的证据证明,然后酌情按照一定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可以电话咨询。
    +1 2016-06-03 举报
  • 如同怀念 丨Lv 3
    学校购买的保险可以支付该笔医疗费。
    +1 2016-06-0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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