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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本厂由深圳搬迁东莞,我在厂里做了两年半,如果我随

    因本厂由深圳搬迁东莞,我在厂里做了两年半,如果我随厂走,按劳动法,厂方应赔偿我几个月工资?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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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KANGTA1998

    发布于2016-06-0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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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9个回答
  • goilly 丨Lv 4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也有同样的规定。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指出:“本条中的‘客观情况’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但不包括导致经济型裁员的客观条件。不过考虑到实际情况和立法意图,并非所有企业搬迁都适用解除的规定,而是工作地点发生重大变化、且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搬迁,才能算是触发条件。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基于签订当时的各方面条件的。根据《劳动合同法》,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之一,说明工作地点是一个重要的判断条件。假设单位事先告知工作地点将发生重大变化,显然会影响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的决定。所以劳动合同签订时没有明确说明将来工作地点会发生大变化的话,单位搬迁就应该遵循《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执行。
    +1 2016-06-03 举报
  • snowyln 丨Lv 0
    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1 2016-06-03 举报
  • 老卒B站 丨Lv 1
    如果你随厂走,劳动关系继续存续,不存在赔偿的问题。
    +1 2016-06-03 举报
  • 伊乡热线 丨Lv 4
    申请劳动仲裁
    +1 2016-06-03 举报
  • 宏魔 丨Lv 3
    可以帮你,打电话给我,北京市道成律师事务所牛律师
    +1 2016-06-03 举报
  • 可爱丽儿 丨Lv 4
    建议来电咨询
    +1 2016-06-03 举报
  • 上海崇明岛钓虾客 丨Lv 2
    您好,建议委托律师提起诉讼
    +1 2016-06-03 举报
  • housebuying 丨Lv 0
    如果你随厂走继续工作是没有赔偿的,只有离职才有赔偿。
    +1 2016-06-03 举报
  • championzo 丨Lv 1
    建议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可以直接来电咨询,为您进一步分析
    +1 2016-06-0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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