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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请问,在超市偷拿了六十元的东西,然后又把钱还给她了

    请问,在超市偷拿了六十元的东西,然后又把钱还给她了,超市负责人说还要罚款让等电话,然后过了几天听说超市贴出告示两个月工资加上五百元的押金一分不给了,请问这钱还能要回来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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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tsdcsxcl

    发布于2016-06-0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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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xukanku 丨Lv 0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发放工资。
    +1 2016-06-01 举报
  • yangbo6847 丨Lv 4
    首先偷的物品如果没有达到刑事上盗窃罪的标准,并且数额不大,一般公司可以扣除物品的价格,或除以一定量的罚款(具体以公司规章制度为准)。
    +1 2016-06-0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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