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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房人未按卖房协议约定日期过户算违约吗?需承担什么责任?(来自岳阳解放路商品房小区)

    昨天中介、卖方和买方三方约定去房产局办理过户,但买方因工作原因没有去,事后跟卖方进行了说明,卖方因此要求违约赔偿,合理吗? 北京市

    房屋管理局 购房 房产纠纷 卖房 举报

    提问者:quqian7

    发布于2016-06-0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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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0个回答
  • 阿龙小屋 丨Lv 0
    您好,请问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呢?是必须当天去吗?还是约定了过户期间啊?
    +11 2016-06-01 举报
  • 月跳跳 丨Lv 4
    您好,合同中是否有书面约定过户时间还是只是口头约定?如果是书面约定,您事先没有经过对方同意,就是违约的一种形式属于逾期违约,最好是先协商解决
    +1 2016-06-01 举报
  • 伴奏改版很多 丨Lv 3
    这要看你们的合同约定,如果约定对这种情况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则按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又没有造成损失,不用承担责任。
    +1 2016-06-01 举报
  • 二三线城市 丨Lv 2
    可以赔偿必要的损失,比如交通费、误工费等,最好还是协商解决
    +1 2016-06-01 举报
  • SSL财富在线 丨Lv 0
    详询来电咨询
    +1 2016-06-01 举报
  • ssll0591 丨Lv 1
    约定好的时间,你没有去应该算违约。
    +1 2016-06-01 举报
  • ELLEBOY 丨Lv 4
    你好,在和买房说明情况,卖方没有提出反对,是不能要求赔偿的。
    +1 2016-06-01 举报
  • jujue_liu 丨Lv 3
    承担违约责任。
    +1 2016-06-01 举报
  • 在线明智 丨Lv 4
    ???因为买方原因没有去,为什么要卖方承担责任呢???
    +1 2016-06-01 举报
  • 牧归唱晚 丨Lv 5
    合同上有明确约定办理过户时间吗?您当时因工作原因没能去,可以找对方协商择日再去啊,对方为什么不同意?
    +1 2016-06-0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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