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政策法规 > 拆迁
  • 农村集体土地建设使用证上是我叔叔名字,二十多年前把房子卖给同村没有房子的我家后(当年没有过户的概念与意识),他们全家户口迁为城市户口…现在乡镇开发征用农村土地,对于农村土地补偿款和后期村土地重新分配,叔叔家想染指,法律上有可能吗?

    集体土地 拆迁补偿 户口 农村土地 举报

    提问者:口臭大军

    发布于2016-06-12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2个回答
  • 周校长 丨Lv 4
    他沒有权利分,不过你可以象征性的给他一些补贴,协商解决过户,走法律程序他一分也得不到,但是亲情沒了也不值。
    +1 2016-06-12 举报
  • 筱涵yy 丨Lv 3
    土地证是谁的,法律上就支持谁。搬迁不是问题。 追问: 但当时是卖给我们的,只是在90年那会并没有过户概念,特别是农村房子,不可能我们一家生活近30年房子还成别人的吧? 回答: 那就是“既成事实”,村里出证明就可以。希望尽快把名字改过来,否则很麻烦。
    +1 2016-06-12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