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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住房政策咨询
1.公有住房的承租人(户主),是否可以根据他自己的意愿让其他直系亲属(已有固定居所)的户口迁进(背景资料:承租人住房面积为:52平米,居住5人《三代人》);2.户口迁入1年即可成为同住人,请问如果户口迁入而从不居住,也能成为同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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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xinongli
发布于2010-12-28
共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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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娘星
置业顾问
花样年别样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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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泳河
经纪人
详情请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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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思好比小蚯蚓
丨Lv 0
1、即便承租人(户主)同意,如没有到达上海市规定的人均居住面积,户口也很难迁入,除非有特殊原因。2、空挂户口,不能算同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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