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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旅游许可证上的公司名称有与注册商标同名可以年审吗?

    大家好,我这家公司是1998年经省旅游局颁发许可证,在工商部门登记的一家旅行社,但2000年这家公司的其中两个关键字被北京一家集团旅行社注册为 商标,请问这样的话,我今年去省旅游局年审的话他还可年审给我吗?主要是因为同名,而北京这家公司现在要在我这个地级市这里设立分社。咨询过工商部门已说没有问题,可以同时这样存在,因为前面的所属地不同。但就不知旅游局有无法律可卡我。不让我年审?

    提问者:再见海子

    发布于2008-08-07

共1个回答
  • 我是小达 丨Lv 4
    关键是,你在不在北京,如果你是北京的,人家已经注册过得名称,你再使用肯定不行。如果不是北京的,只要在你的所在地没有同名就可以。那家旅行社在你那里建分公司与你没关系,人家是北京XXX分公司的,你也不是北京的,即使同名也没有关系的。再一个问题,旅行社的名字是工商局管的,跟旅游局没有关系;只要工商局注册通过,别的部门无权管这个事。
    +10 2008-08-0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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